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關于經濟工作會議要求,順應新型城鎮化發展趨勢,精準促進我縣房地產及裝配式建筑等相關聯性產業的發展,根據《南昌縣人大常委會關于同意〈南昌縣加快象湖濱江片區2023-2025年學校建設方案〉的決定》,加快推進一江兩岸象湖濱江片區發展,以不斷優化完善的教育、醫療、交通等配套設施為基礎,提升區域品質和功能,聚集濱江片區人氣,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現代化城市樣板,經研究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購房消費補貼。自2023年3月12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象湖濱江片區(沿江南大道以東,南昌大道以南,金沙大道以西,南外環以北。下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繳清契稅的,按所繳契稅額的100%對購房人予以消費補貼??h內其他區域按50%標準補貼。
二、推行家庭購房補貼。自2023年3月12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象湖濱江片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屬首次購買的,給予300元/平方米補貼;屬改善型的,給予200元/平方米補貼;二孩、三孩家庭群體,且有子女未滿18周歲(截至2023年3月1日),購房時憑戶口本或出生證明,分別給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補貼。上述補貼不重復享受,只可按最高標準享受一次,縣內其他區域按50%標準補貼。
三、優化落實人才購房補貼。鼓勵各類人才來縣創業就業,自2023年3月12日至2023年8月31日,對在象湖濱江片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全日制博士、碩士(含高級技師)、本科(含技師)、大專(含高級工)分別給予5萬、4萬、3萬、2萬元的購房補貼。上述補貼不重復享受,每次購房只可按最高標準享受一次??h內其他區域按50%標準補貼。
四、開展住房消費月活動。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參與住房消費月活動,全年適時開展三次住房消費月活動,以多種形式組織活動。
五、推動大南昌都市圈協同發展。貫徹落實強省會戰略,推動大南昌都市圈高質量協同發展。發揮經紀機構力量,給予經紀機構銷售人員一定獎勵。
六、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試點。為豐富貨幣補償安置方式,試點將被征收房屋按貨幣補償金額量化,以房票形式核發給被征收人。以房票購房的,在享受本文件政策規定的基礎上,另行可享受購房補助。
上述措施的購房時間以合同備案時間為準。期間如遇國家和上級政策調整,以國家和上級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