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管理處(管委會),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
《南昌縣(小藍經開區)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南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0月20 日
南昌縣(小藍經開區)2021年
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全省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推進視頻會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積極應對秋冬季不利的氣象條件,明確我縣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目標及任務,進一步壓實大氣污染防治責任,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確保完成年度空氣質量目標任務,結合全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際,制定此實施方案。
一、實施時間
2021年10月26日—2022年3月31日。
二、工作目標
在攻堅期間內,集中開展全縣(區)工地揚塵治理、渣土運輸揚塵治理、道路揚塵治理、散亂砂廠治理、餐飲和露天燒烤油煙治理、混凝土攪拌企業揚塵、工業廢氣及VOCs攻堅治理、汽車尾氣管控、露天禁燒管控、禁放區煙花爆竹燃放治理等專項治理,通過壓實責任、部門聯動、精準施治、合力攻堅,推動我縣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完成年度目標考核任務。
三、組織機構
成立南昌縣(小藍經開區)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賈彧超 縣委副書記、縣長
副 組 長: 萬向陽 縣委常委、副縣長
易才宏 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廖淑敏 副縣長
陳欣 副縣長
涂超 副縣長
成 員: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分管領導,區經發局、區社發局、區環規局、區企服中心,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縣發改委、縣科工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商務局、縣氣象局、南昌生態環境局、縣公安局、縣城投公司、縣文投公司、小藍經投公司、各鄉鎮、管委會(管理處、街道辦)主要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南昌生態環境局,涂超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萬茂文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
工作。由南昌生態環境局、縣城管局、縣住建局、區環規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專班負責日常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統籌謀劃協調各方面的工作。
2、負責組織各專項治理工作組,針對各專項治理領域的工地、道路、車輛、企業等各類大氣污染源信息,開展污染全面排查,納入清單化管理。
3、負責對全縣環境空氣質量狀況進行日監測、周分析(呈閱件)、月通報,收集整理、編發各類專報、通報。
4、負責領導小組各種會議的籌備、組織、綜合性文件的起草。
5、負責抽調生態環境、科工、住建、城管、市監、公安、交管、交通、采砂辦等部門(單位)人員組成聯合執法組對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巡查,對實時發現問題交辦限期整改。
6、會同縣委督察室、縣政府督察室對巡查交辦事項追蹤督辦,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7、負責落實信息報送制度。組織各牽頭單位、各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道辦)明確專人負責與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每周五下午5點前將收集整理本周各地、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匯總形成周報,報送至縣(區)環委會領導。
8、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職責分工
(一)建筑工地揚塵攻堅治理
按照《江西省建筑工地揚塵檢查標準》,嚴格執行施工全過程“六個百分百”要求。①施工現場要進行封閉作業,圍擋高度符合規定要求,主要街道不得低于2.5米;②48小時內不開展土方作業的,必須采取密網苫蓋、灑水、綠化等措施抑塵,土石方進出量超過5000立方米的建筑工地,應設置涉水池長度不短于15米,自動噴淋裝置長度不短于6米的車輛沖洗平臺,其他涉土方建筑工地必須配備沖洗設施,確保駛出工地的車輛車身、車輪干凈不帶泥;③對施工場內路面實施硬化,根據實際情況對施工現場和道路每3個小時清掃灑水作業1次(雨天或特殊天氣除外),確保硬化路面不起塵;④配備專門保潔工作人員,做好工地“門前三包”,確保工地所有車輛進出口路面干凈整潔,保障工地圍擋外5米范圍內無工地引起的積塵;⑤攪拌機等易揚塵設備作業時應采取封閉、霧炮車等有效的降塵措施;⑥全面督促建筑工地落實揚塵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對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依法查處、停工整治,相關情況記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⑦對重點區域(北至昌南大道,東至京九鐵路,南至向莆鐵路,西至桃新大道)內的工地(各責任單位需填報附件1至縣大氣辦)及重點管控工地(迎賓大道提升改造工程、蓮西路提升改造工程、定崗安置房)開展常態化監督巡查工作,并形成巡查臺賬。
責任領導:陳欣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責任單位 :縣城管局、各投資平臺、區環規局、區經發局、各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辦
(二)拆遷工地揚塵攻堅治理
房屋拆遷過程中應設置規范化圍擋和基座,拆遷作業應全程持續加壓灑水抑塵,48小時內不開工建設或拆遷工程現場裸露地面,必須采取抑塵網覆蓋、灑水、綠化、硬化等措施抑塵,遇四級或四級以上大風天氣,必須停止土方作業,同時在作業處覆蓋抑塵網。
責任領導:陳欣
牽頭單位:縣房管局
責任單位 :各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辦
(三)渣土運輸揚塵攻堅治理
①開展建筑垃圾運輸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未納入名錄管理的車輛違規運輸建筑垃圾行為,督促用車大戶建立完善車輛維護、燃料和車用尿素添加使用臺賬;嚴格落實運輸時間,規范運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嚴查違反運輸時間、未批先運、不按規定運行路線運輸等行為。
②開展渣土車整治專項行動,加大對渣土運輸車輛夜查力度,發現帶泥上路、苫蓋不嚴、車身帶泥等問題的車輛一律查扣,對司機和車輛所屬企業嚴管重罰,并及時調度環衛力量實施路面清掃保潔,避免二次起塵。
責任領導:涂超
牽頭單位:縣城管局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交管大隊、縣交通運輸局
(三)道路揚塵攻堅治理
按照《“馬路本色”行動環衛作業質量標準》要求,實施道路清掃保潔作業。
①持續開展“馬路本色”行動,固化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人行道沖洗、快速流動保潔”作業機制,堅持每天對縣區建成區主次干道及車行道在5米以上的背街小巷實施機械化清掃、沖洗,有效控制路面揚塵污染;
②利用大型抑塵霧炮車和灑水車,巡回對重點路段實施噴霧和灑水作業,遇不利氣象條件,增加灑水或噴霧降塵次數,加強城市道路揚塵的管控;
③科學開展道路保潔工作,采用“一吸、一沖、一洗掃”作業清掃模式對重點路段(澄湖北大道、蓮塘大道、迎賓大道銀三角立交、汽車大道、金沙大道、小藍大道合圍區域內的大小道路及背街小巷)加密道路保潔工作,擴大機械化清掃范圍,同時在早晚高峰前提前開展道路保潔作業
責任領導:涂超
牽頭單位:縣城管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辦
(四)餐飲油煙攻堅治理
①加強日常巡查監管,進一步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充分運用限期整改、行政處罰、限制經營、停業整頓等手段,重點做好兩個省控站點周邊3KM餐飲企業督查檢查,要求餐飲單位至少1個月清洗1次油煙凈化設施,并建立清洗維護臺賬。加大對超標排放油煙的餐飲業經營戶的整改和處罰力度。
②加大對露天燒烤,小煤球高污染燃料使用現象的巡查及處理,做好兩個空氣站點周邊露天燒烤及高污染燃料使用現象的動態清零。重點管控體育館社區、蓮富路、金沙一路、力高君御國際小餐飲店的小煤球等高污染燃料使用情況
責任領導:涂超
牽頭單位:縣城管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辦
(五)采石場、破碎場、洗砂場粉塵攻堅治理
屬地鄉鎮、各管理處(管委會)對轄區內的砂廠進行全面排查,建立排查臺賬及清單并逐一進行整治;取締未取得經營許可的砂廠,對未采用混凝土圍墻或者天棚儲庫,未在場地內配備噴淋或者其他抑塵措施的砂廠要求停業整改??h水利局(采砂辦)負責查清砂石來源,并根據相關要求進行處理和管控。
責任領導:萬向陽 廖淑敏
牽頭單位:縣水利局(采砂辦) 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單位:縣城管局、各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辦
(六)混凝土攪拌企業揚塵攻堅治理
①加強涉塵物料儲存、裝卸、輸送、生產等過程的密閉管理,做好粉塵收集處理。切實抓好廠區路面治理,保證進出廠區道路硬化,專人負責定期清理道路積塵,督促工業企業內部建筑工地落實建筑揚塵“六個百分百”要求,減少企業無組織排放。
②定期開展全縣混凝土攪拌企業揚塵污染防治情況排查,組織開展建筑工地揚塵治理情況執法檢查,建立巡查問題整治臺賬,實施銷號管理,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責任領導:萬向陽
牽頭單位:縣科工局
責任單位:南昌生態環境局、各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辦
仿宋,仿宋_GB2312">(七)工業廢氣及攻堅治理
①全面推進“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攻堅期間,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實行整改掛賬銷號制度。根據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以及土地、環保、質量、安全、能耗等要求,進一步明確“散亂污”企業分類處置條件。對關停取締類的,切實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對整合搬遷類的,應依法依規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對升級改造類的,對標先進企業實施深度治理。堅決打擊遏制“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異地轉移等反彈現象。
②以有機化工、煤化工、焦化(含蘭炭)、制藥、涂料、油墨、膠粘劑、工業涂裝業、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行業為重點,深入開展VOCs專項治理。2021年12月底前,開展涉VOC企業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對象為省市重點企業及已完成評級的企業。督促重點企業開展“一企一策”編制,同步開展治理工作,2022年3月底前完成重點企業VOCs治理工作。
③加大油氣回收治理檢查力度。對我縣加油站、儲油庫等油氣回收治理工作繼續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動態更新管理臺賬,利用便攜式VOCs檢測儀開展執法,責令未安裝油氣回收裝置的限期整改,已安裝油氣回收裝置的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責任領導:涂超
牽頭單位:南昌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縣科工局、縣市監局、縣城管局、縣住建局、縣商務局、縣公安局、區環規局、區經發局、區企服中心、各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辦
(八)尾氣攻堅治理
①強化機動車路檢路查。南昌生態環境局、縣公安交管大隊、縣交通運輸局部門聯合執法,在柴油車輛流通密集的重點路段設置路檢路查點位,加大對過往柴油車輛的監督抽測力度,依法打擊超標排放違法行為;污染天氣應急期間要加大聯合執法檢查力度;攻堅期間至2021年底前,柴油車路檢檢查數量不少于50輛,2022年3月底前,柴油車路檢檢查數量不少于100輛。
②開展以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排放為整治重點的汽車尾氣專項治理,并開展渣土車、水泥攪拌車尾氣排放專項檢查,嚴厲打擊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禁燃區內工程機械煙度排放必須達到Ⅲ類限值標準(不能有可見煙);落實重型柴油貨車禁(限)行區,實行車輛通行證管理制度,準行車輛嚴格按照時間、路線等相關規定通行。做好玉岸路禁止停車的常態化管理。
責任領導:易才宏、涂超
牽頭單位:縣公安交管大隊、南昌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各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辦
(九)開展清廠行動
嚴格按照《南昌市散裝物料行業“清廠行動”工作方案》有關要求,對全縣范圍內60家涉及水泥、沙、石、土、礦粉、煤等各類散裝材料的企業開展“清廠治理”專項行動,強化大宗散狀物料行業有組織排放管控及無組織排放治理,改善水泥、磚瓦、鋼鐵、火電、瀝青等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規范預拌混凝土行業環境衛生現狀。加強涉塵物料儲存、裝卸、輸送、生產等過程的密閉管理,做好粉塵收集處理。切實抓好廠區路面治理,保證進出廠區道路硬化,定期清理道路積塵,督促工業企業內部建筑工地落實建筑揚塵“六個百分百”要求,減少企業無組織排放。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清廠行動問題企業的整改工作。
責任領導:涂超
牽頭單位:南昌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縣科工局、區環規局、區企服中心、各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辦
(十)露天禁燒攻堅治理
①嚴格按照《南昌縣嚴格露天禁燒工作方案》要求,綜合運用高空瞭望、無人機等豐富巡查手段對重要交通干線等禁燒薄弱地段、核心區域開展常態化巡查。持續采取多種形式、通過多種途徑有效加大露天禁燒的宣傳力度,增強城鄉居民露天禁燒意識。
②對違規露天焚燒行為,嚴管重罰;加強對露天焚燒現象當事人的處罰力度,做到發現一起,公開曝光一起,嚴厲處罰一起,起到警示、震懾作用。
③市縣發現通報的火點當事人未進行處罰的,由屬地政府說明情況,并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蓋政府公章,交由縣氣委辦審核。
④壓實網格管理責任,對要求落實不到位、未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露天焚燒現象或處理不及時不到位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第1次由縣政府對火點所在各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道通報批評;第2次由縣政府對火點所在各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道進行約談。被約談達到 2 次的,移交縣紀委監委執紀問責。
責任領導:涂超
牽頭單位:南昌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 :縣公安局、縣城管局、各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辦
(十一)加強交通疏導
科學組織實施交通需求管理措施,加強城區道路交通管理,利用大數據定期組織重點擁堵路段排查,加大重點擁堵路段(包括但不限于迎賓大道銀三角至萬科天空之城路段、迎賓大道與富山大道交叉口、澄湖西路與澄湖北大道交叉口、澄湖西路與向陽路交叉口、澄湖西路與蓮富路交叉口)的疏導力度,制定專項疏導方案,強化交通巡邏執法,對于隨意停車、壓線變道、違規掉頭、擅闖禁行等違法行為加大罰款扣分等處罰力度,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避免因機動車怠速運行加重尾氣排放污染。
責任領導:易才宏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交管大隊
(十二)煙花爆竹禁燃禁放攻堅治理。
①強化禁放區的宣傳引導,鼓勵居民使用電子爆竹;
②強化重點時段(初一、十五、節日)的巡查管控;
③強化禁放區內煙花爆竹燃放的執法查處,確保對燃放行為處罰到位。
責任領導:易才宏
牽頭單位: 縣公安局禁燃辦
責任單位:禁放區內相關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辦
(十三)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
完善應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并向社會公布;應急預案應落實責任主體,明確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警預報及響應程序、應急處置及保障措施等內容,按不同污染等級確定企業限產停產、機動車和揚塵管控及可行的氣象干預等應對措施。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
責任領導:涂超
牽頭單位:南昌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 :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五、實施步驟
仿宋,仿宋_GB2312">(一)動員部署階段年月日前。各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道辦)、縣直各有關單位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結合屬地實際和部門職責,制定相應的行動方案,召開動員會進行部署,層層發動思想,營造綜合整治的濃厚氛圍。
仿宋,仿宋_GB2312">(二)集中整治階段年月日月日。各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道辦)、縣直各有關單位按照屬地管理、權責一致的原則,按照全縣總體實施方案的要求,明確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建立問題臺賬,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集中整治,通過限期整改和清理整頓,力求在短期內取得實質性成效。
仿宋,仿宋_GB2312">(三)鞏固提高階段年月日前。各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道辦)、縣直各有關單位在前階段整治基礎上建章立制,補齊短板,將集中整治與常態長效管理相結合,將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立足長遠與狠抓當前相結合,及時總結推廣整治行動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做法和成功經驗,鞏固和完善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的管理機制,全面提升我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壓實主體責任
各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道辦)、各牽頭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本地具體實施方案,逐項細化分解任務,明確具體工作措施、時間節點和責任單位,細化明確領導責任、目標任務,強化縣區、鄉鎮、街道大氣污染防治屬地管理責任,把工作責任壓實到各有關部門、各相關企業。
(二)強化問題整改
各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道辦)、縣區各相關單位要堅決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要求,堅持主要領導靠前指揮,要親自帶隊定期、不定期開展現場督察和調度,對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專項治理工作組交辦的問題,及時尋求機制、執法、協調等方面問題的解決辦法,精準把握本轄區、本領域大氣污染特征和治理要求,積極督促整改大氣污染問題。各相關責任部門應明確一名總聯絡人,負責傳達縣大氣辦有關工作指令要求、協調調度本地區(部門)攻堅措施的落實、按要求報送本地區(部門)工作情況和資料臺賬等,總聯絡人信息請于2021年10月XX日前報送縣大氣辦,電話:85735813,聯系人:唐松。
(三)嚴肅考核問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屬地、各責任單位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察,第一次發現問題將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時整改;第二次發現相同問題或者逾期整改不到位將提請縣紀委監委對責任單位主要領導進行約談;第三次發現相同問題將移交縣紀委區監委執紀問責。
附件:
1、重點區域工地范圍工地名單表
2、重點保潔路段
3、交通疏導重點區域名單
4、秋冬季空氣質量攻堅現場督查問題清單
5、秋冬季空氣質量攻堅現場督查問題反饋表
6、仿宋,仿宋_GB2312">南昌縣年秋冬季大氣防控攻堅行動措施及責任分工表
附件1:
重點區域工地范圍名單表
北至昌南大道,東至京九鐵路,南至向莆鐵路,西至桃新大道內的工地(各責任單位填報此區域內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工地名單)
工地名稱 |
責任單位 |
迎賓大道提升改造工程 |
縣住建局 |
蓮西路提升改造工程 |
縣交投公司 |
定崗安置房 |
縣城投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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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點保潔路段區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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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湖北大道、蓮塘大道、迎賓大道、銀三角立交、汽車大道、金沙大道、小藍大道合圍區域內的大小道路及背街小巷。 |
附件3
仿宋,仿宋_GB2312">交通疏導路段
重點路段及路口 |
迎賓大道銀三角至萬科天空之城路段 |
迎賓大道與富山大道交叉口 |
澄湖西路與澄湖北大道交叉口 |
澄湖西路與向陽路交叉口 |
澄湖西路與蓮富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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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X月X日對南昌縣秋冬季空氣質量攻堅現場督查問題清單
總序號1 |
縣區 |
名稱2 |
問題類型3 |
現場問題4 |
照片 |
備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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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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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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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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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總序號編寫應根據日期進行順延,便于縣區反饋及開展回頭看;
2.名稱是指現場督查的企業、工地、道路、餐飲及所發現問題主體名稱,如XX企業或XX道路;
3.問題類型填報企業類和管理類,揚塵、油煙、焚燒等歸至管理類;
4.現場問題應準確表述,如XX車間XX設施未運行,XX工地車輛冒黑煙,揚塵污染嚴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等。
附件5
南昌縣秋冬季空氣質量攻堅現場督查問題反饋表
總序號1 |
縣區 |
名稱 |
現場問題 |
整改措施2 |
完成情況3 |
整改照片 |
責任部門 |
責任人 |
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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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總序號是指附件4中《X月X日對XX縣(區)秋冬季空氣質量攻堅現場督查問題清單》中對應問題總序號;
2.整改措施應針對存在的問題,依法依規進行處理,不能立即整改的應明確計劃措施及完成時間節點;
3.完成情況應寫“已完成”或“未完成”;
4.本反饋表應在收到問題后2日內向縣大氣專委辦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