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降低我省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激發市場活力,提振市場主體信心,深入推進營商環境優化升級“一號改革工程”,加力鞏固經濟恢復發展基礎,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提出58條具體措施:
進一步破除隱性門檻,推動降低市場主體準入成本
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
推進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落地落細。推動清單事項全部實現網上辦理。
重點在教育、醫療衛生、工程建筑、公用事業、交通運輸、政府采購、招投標等行業和領域開展妨礙市場準入顯性和隱性壁壘的清理行動,整治和查處濫用行政權力設置前置條件和審批標準、變相設定準入障礙違規行為。
著力優化工業產品管理制度。
規范工業產品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涉及的行政許可、強制性認證管理。
建立健全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管平臺,建設一批標準、計量、檢驗檢測、認證、產品鑒定等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臺。
參考通用型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模式,開展工業產品質量安全信用分類監管工作,依法依規采集相關企業質量數據信息,建立基本信息數據庫,綜合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屬性、行業發展狀況、企業履責、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等情況,對生產企業進行風險等級劃分,推進實施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
規范實施行政許可和行政備案。
制定行政許可實施規范及辦事指南。2023年12月底前,按照國家公布的行政許可實施規范,各行業主管部門對清單內事項,逐項分列子項、業務辦理項,子項或業務辦理項逐項明確具體內容,形成辦事指南并向社會公布。
深入推進審管聯動試點等改革。2023年3月底前,在贛州、鷹潭探索開展審管聯動試點,2023年底前逐步在全省推開,建立健全行政審批部門與行業主管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加快推進監管事項系統與審批業務系統銜接聯動,強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
優化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辦理。2023年在“一照通辦”改革的基礎上,選擇一批審批標準化、規范化程度較高的行政許可事項,探索實施“一業一證”改革,推動行政許可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大力開展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許可證聯展聯用,互通互認,推動全省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商業活動以及民生事務等領域應用。
編制江西省行政備案事項清單。2023年6月底前,全面清理規范行政備案事項,對依法依規設定實施的予以保留,對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事項予以取消,對通過日常監督、信息共享等方式能夠實現備案目的的事項,原則上不再要求備案,逐項梳理論證,形成我省行政備案事項清單。
切實規范政府采購和招投標。
強化招投標全鏈條監管。推動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開標等業務全流程在線辦理和招投標領域數字證書跨地區、跨平臺互認。
持續深化江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建設。推廣政府采購貸業務與金融機構合作,為中小企業提供政府采購貸。
持續便利市場主體登記。
不斷完善內外資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登記服務一體化辦理流程。2022年12月底前,推出“個轉企”網上一鏈辦理,開展“江西地方特色經營范圍”自主公示試點。
便利企業跨區域經營和遷移。2022年底前,全面清理各地區非法設置的企業跨區域經營和遷移限制,簡化企業跨區域遷移涉稅涉費等事項辦理程序。
大力提升企業注銷“一網服務”水平,優化簡易注銷和普通注銷辦理程序。
進一步規范涉企收費,推動減輕市場主體經營負擔。
嚴格規范政府收費和罰款。
嚴格落實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依法依規從嚴控制新設涉企收費項目,嚴厲查處強制攤派、征收過頭稅費、截留減稅降費紅利等行為。
進一步清理調整違反法定權限設定、過罰不當、擅自提高罰款標準等不合理罰款事項,堅決防止以罰增收、以罰代管、逐利執法等行為,抓緊制定規范罰款設定和實施的政策文件。
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2022年底前,完成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查處落實降費減負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執行惠企收費政策等行為。
推動規范市政公用服務價外收費。
加強水、電、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服務價格監管。堅決制止強制捆綁搭售等行為,對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服務和收費項目,全省一律統一實行清單管理。
全面公示非電網直供電價格,嚴厲整治在電費中違規加收其他費用的行為,對符合條件終端用戶全面實現直供到戶和“一戶一表”。
著力規范金融服務收費。
推動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等在賬戶管理服務等方面予以合理優惠、減免收費,鼓勵證券、基金、擔保等機構進一步降低服務收費,推動落實金融基礎設施合理降低交易、托管、登記、清算等費用的相關政策。
堅決查處銀行等金融機構未按照規定進行服務價格信息披露以及在融資服務中不落實小微企業收費優惠政策、轉嫁成本、強制捆綁搭售保險或理財產品等行為。
清理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
進一步推動各級各類行業協會商會公示收費信息,嚴禁行業協會商會強制企業到特定機構檢測、認證、培訓等并獲取利益分成,或以評比、表彰等名義違規向企業收費。
加強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等規范管理,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在政策制定、行業自治、企業權益維護中的積極作用。
推動降低物流服務收費。
進一步依法規范船公司、船代公司、貨代公司等收費行為,實現口岸、貨場、專用線等貨運領域收費清單化管理,主動公示收費標準。
加快推動大宗貨物和集裝箱中長距離運輸“公轉鐵”“公轉水”等多式聯運改革,推進運輸運載工具和相關單證標準化,在確保安全規范的前提下,推動建立集裝箱、托盤等標準化裝載器具循環共用體系。
進一步優化涉企服務,推動降低市場主體辦事成本
全面提升線上線下服務能力。
完善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功能和強化應用能力,持續推進“贛服通”“贛政通”迭代升級,深化“贛服通”前端受理、“贛政通”后端辦理“前店后廠”政務服務模式。加快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智能化升級改造,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向農村基層延伸。
聚焦企業和群眾“辦好一件事”,全面提高線下“一窗綜辦”和線上“一網通辦”水平,2022年12月底前,將部門設置的“小一窗”變成按集成審批分類的“大一窗”,推動企業開辦注銷、不動產登記等高頻事項綜合受理“一窗化”。
加快電子證照庫的推廣使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電子印章系統接入并在線上業務中使用電子印章,全面實現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合同、電子簽章等在更多領域應用,推動實現更多高頻事項異地辦理、“跨省通辦”。
持續優化投資和建設項目審批服務。
鼓勵各地在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新區、特色小鎮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開展包含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水資源論證、洪水影響評價、文物保護和考古、氣候可行性論證等在內的區域綜合評估。
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涉及的用地、規劃、施工、驗收、不動產登記等各階段測繪成果的共享互認,強化“多測合一”改革成效,分階段整合測繪事項,推動統一測繪標準和成果形式,2023年6月底前,初步實現同一階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
建立重大投資項目部門集中聯合辦公、手續并聯辦理機制,依法優化審批流程,簡化政府投資項目審批。
持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2023年6月底前,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市政公用服務企業系統互聯、信息共享。
著力優化跨境貿易服務。
在江西數字外貿公共服務平臺項目中增加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綜合服務功能,加快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標準版新上線功能推廣應用。
依托江西跨境電商線上綜合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數據連接、政策兌現、數據比對等跨境電商一站式服務。
切實提升辦稅繳費服務水平。
積極推行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推動非稅收入全領域電子收繳、“跨省通繳”,促進辦稅智能化便利化,實行匯算清繳結算多繳退稅和已發現的誤收多繳退稅業務自動推送提醒、在線辦理。
進一步優化留抵退稅辦理流程,完善財政、稅務、人民銀行三方聯席會議制度,簡化退稅審核程序,推進全流程電子退庫,強化退稅風險防控,確保留抵退稅安全快捷直達納稅人。
推行跨省異地電子繳稅、行郵稅電子繳庫服務,實現電子發票無紙化報銷、入賬、歸檔、存儲等。2022年實現95%稅費服務事項“網上辦”。
持續規范中介服務。
建立省級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制度。鼓勵各地區依托省網上中介超市服務,吸引更多中介機構入駐。
全面實施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項目清單管理,清理規范環境檢測、招標代理、政府采購代理、產權交易、融資擔保評估等涉及的中介服務違規收費和不合理收費。
健全惠企政策精準直達機制。
全面推行設置惠企政策專區模式。2022年底前,省內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在門戶網站、政務服務平臺等醒目位置設置惠企政策專區,匯集本地區本領域市場主體適用的惠企政策。
大力推廣“惠企通”平臺應用。2022年底前,實現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設立惠企政策集中辦理窗口全覆蓋。
進一步加強公正監管,切實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創新實施精準有效監管。
深入推進跨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按照分類建庫、建立抽取任務、設置信用規則、抽取檢查對象和人員、任務分發、實施檢查、公示處理等流程,組織實施部門聯合抽查。
有序推動省內各地、各有關部門已經建設并使用的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與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對接,推動在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安全生產、醫療衛生、生態環保、價格等重點領域,直接使用通用型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結果或參考通用型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模式。
推進非現場監管資源與省“互聯網+監管”系統對接,強化監管信息互聯互通。在安全生產、食品安全、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領域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實施非現場監管,避免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必要干擾。
嚴格規范監管執法行為。
建立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和檢查實施清單動態管理機制,推動實現“照單監管”。
進一步落實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動態調整制度。堅決杜絕“一刀切”“運動式”執法,嚴禁未經法定程序要求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
在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應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領域,制定出臺完善執法工作指引和標準化檢查表單,規范日常監管行為。
切實保障市場主體公平競爭。
開展不公平競爭專項整治。2023年6月底前,在全省組織開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加大《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宣傳和培訓,加強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依法查處惡意補貼、低價傾銷、設置不合理交易條件等行為,嚴厲打擊“搭便車”“蹭流量”等仿冒混淆行為,嚴格規范滯壓占用經營者保證金、交易款等行為。
持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堅決遏制惡意訴訟或變相收取“會員費”“加盟費”等行為,切實保護小微商戶合法權益。
探索推進全省大數據、人工智能、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設,健全陶瓷、中醫藥等江西特色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強對企業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的指導。
進一步規范行政權力,切實穩定市場主體政策預期
不斷完善政策制定實施機制。
建立政府與行業協會商會、產業聯盟,以及檢驗檢測、認可認證等中介組織之間常態化、規范化聯系。嚴格落實評估論證、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核等要求,充分發揮市場主體熟悉行業、貼近企業的優勢,在政府制定實施行業規劃、產業政策、行業標準,開展技術改造、技術推廣、管理創新、咨詢診斷、展覽展示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撐。
圍繞政府重要決策和與公眾利益密切的事項,大力開展網上調查、網上聽證、網上評議等工作,征集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分析匯總,為決策提供參考,提高科學民主決策水平。
嚴禁各地區在制定和執行國家及省級的城市管理、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等方面政策時,層層加碼、加重市場主體負擔。
著力加強政務誠信建設。
堅決糾正“新官不理舊賬”“擊鼓傳花”等政務失信行為,設區市、縣(市、區)、鄉鎮行政機關要抓緊對依法依規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諾列明清單,明確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
開展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行為集中治理,嚴肅問責虛報還款金額或將無分歧欠款做成有爭議欠款的行為,清理整治通過要求中小企業接受指定機構債務憑證或到指定機構貼現進行不當牟利的行為,嚴厲打擊虛假還款或以不簽合同、不開發票、不驗收等方式變相拖欠的行為。
堅決整治不作為亂作為。
嚴格堅持職權法定、簡政放權、權責一致、透明規范原則,保留法定權力,取消自授權力,整合交叉權力,下放基層急需的權力,嚴格推行權力清單,嚴格劃定行政權力邊界,行政機關出臺政策不得減損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充分發揮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政務服務平臺等渠道作用,持續開展“新官不理舊賬”問題治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規范治理、招標投標領域專項治理、營商環境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治理專項行動,及時查處市場主體和群眾反映的不作為亂作為問題。